一、没有进行睫状肌麻痹“散瞳”验光,故意虚高电脑验光仪测量的度数虚高孩子近视度数,然后通过治疗“举措”把度数降低。
二、利用检查视力时的环境、照明、距离以及视力表的不规范,制造视力改善虚假数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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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中心 浙江大学眼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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